近日,复旦大学正式发布《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对人工智能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过程中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规范。
这一《规定》的出台是复旦大学在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背景下,推进学术诚信建设、规范技术使用、引导师生合理利用AI工具的重要举措。《规定》涵盖了 AI 工具的使用范围、披露要求、指导教师责任以及违规处理措施等多方面内容,为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使用 AI 工具提供了清晰的指导。
近年来,AI 技术在教育与科研领域的应用日益深入,为教学和研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。然而,不当使用 AI 工具也可能引发伪造数据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对学术诚信构成挑战。《规定》旨在引导学生科学、规范地使用 AI 技术,既防范学术风险,又推动 AI 工具在教育实践中的健康应用。
作为国内高校首个专门针对 AI 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文件,《规定》的发布填补了这一领域的政策空白。复旦大学希望通过此举,树立学术诚信与技术创新并重的理念,培养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学术伦理意识的高素质人才。
为规范 AI 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的使用,确保学术诚信,提高教学质量,防范学术不端,根据《复旦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若干规定》第六条,制定本规定。
本规定中的 AI 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(Generative AI,简称“GenAI”或“生成式AI”)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(简称“AI辅助工具”)。
1.生成式AI: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文本、图像、声音等内容的工具,如ChatGPT、GPTs、文心一言等。
2.AI辅助工具: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语言润色、数据分析、图表制作等工作的工具。
第三条允许使用范围
原则: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,且当AI工具生成的内容不影响对学生在毕业论文(设计)中的创新等能力的考察时,作者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AI工具:
1.文献检索与整理:允许使用AI工具进行文献检索、关键词推荐和文献管理,但须确保所引用的文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。
2.二次创作图表类型推荐与辅助制图:允许使用AI工具推荐统计图表类型和辅助制图,但不得用于生成或修改原始研究数据及关键的研究图表,更不得用于美术设计等图表本身为考察内容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中,还应确保最终图表的原创性。
3.非创新性方法的AI工具辅助:研究方法不属于毕业论文(设计)创新内容时,允许使用AI工具辅助程序代码编写、调试和错误排查,允许使用AI工具辅助统计学方法、实验方法、调研方法等研究方法的筛选与推荐,但应确保最终代码或研究方法的逻辑性、准确性、科学性和可维护性,所有代码或研究方法须经过作者审核和测试。
4.参考文献格式整理:允许使用AI工具进行参考文献格式的规范化检查和自动排序,但须对生成内容进行核查。
1.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: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、创新性方法设计、算法(模型)框架搭建、毕业论文(设计)结构设计、研究(设计)选题、研究(设计)意义及创新性总结、研究假设提出、数据分析、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。
2.原始数据收集: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的原始数据,如实验数据、统计数据、田野调查数据等。除非AI技术本身就是研究(设计)的主题,其原始数据必须由AI算法生成。
3.结果图片与重要插图创作: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的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、图像和插图,除非是在确保方法可复现的情况下AI技术本身就是研究设计的一部分,并须在正文的方法部分中说明。
4.论文撰写: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正文文本、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,AI工具可以在学生学习如何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阶段中辅助写作,但不能代替作者的最终独立创作。语言表达能力仍然是毕业论文(设计)考察的重点,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。
5.答辩与检查:答辩或校内论文检查时,禁止答辩委员、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评审,包括但不限于使用AI工具总结学生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核心内容,生成评审意见等。
6.涉密内容: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涉及保密内容的,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,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。
使用AI工具时,须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承诺书中明确披露以下信息:
1.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;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;
2.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;
3.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,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;
4.须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,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检查和质询。
1.作者须对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负最终责任,AI工具不能被列为作者或共同作者。
2.使用AI工具时,应确保最终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诚信,避免学术不端行为。
1.学生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AI工具应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,并在使用时遵循学校及院系的相关规定。
2.院系应在本规定的框架下制定针对本专业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,应在必要时提供关于AI工具使用的指导,帮助指导老师和学生正确地使用这些技术。
3.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合理合规使用AI工具的,指导教师、答辩委员、校内评审专家在指导阶段、答辩阶段、校内检查阶段仍可以增加适当的补充考核措施,以核实学生是否已掌握了应该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与能力。
4.学生违反相关规定使用AI工具的,视情节给予纳入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考核成绩、不准答辩、取消合格成绩等处理;构成学术不端(不当)的,按照相关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、取消学位申请资格、撤销学位等处理。
1.本规定基于当前AI技术的发展阶段制定,将根据AI技术的发展不定时进行修订。
2.考试论文、学年论文、课程论文等考核性论文(设计)若无具体的针对性规定,亦可参照此规定执行。
3.在发表的学术论文(交流性论文)或学术研究活动中使用AI工具另有规定,不适用此规定。
4.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